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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怎么算合理,加班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2023-10-30 04:18:2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加班费即加班加点工资是与企业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近年来由于加班费支付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比例越来越高,有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相关法律条款理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加班费即加班加点工资是与企业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近年来由于加班费支付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比例越来越高,有的是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相关法律条款理解偏差造成的。对加班的界定认识不统一;二是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认识不统一,三是计算方法、标准不统一等等。正常的支付加班费用,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情况需要。在员工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来安排的加班。这样的加班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如果是因为个人的工作没有完成,自愿采取加班来完成没完成的工作,这样的加班,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

网友咨询:

我在一个企业上班,现在是三班两倒,每天十二个小时,一个月上20天十二个小时的班。我的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工资组成是有工龄90,岗位工资700,技能工资700,绩效1000左右,夜班补助每个夜班补助15,交通补助100)按这个算我工资一个月应该拿多少才对???

按公司算的是20(十二小时上班天数)*1.5-22(每月应出勤天数)=8是按八小时算的加班的天数8天,还要减去4.5天的1.5倍工资剩下3.5天是双倍的,这样算合理吗?

王东军律师解答: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为维护劳动者休息权利,《劳动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对延长劳动时间也作出:“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 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但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作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因此,此种工时形式实际是标准工作时间的特殊转化形式。

在标准工时条件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况视为加班: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加班时间计算时应以多少小时为基础的问题上,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王东军结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原则上以该约定为准,但该基数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予支持,依法保护劳动者正当的加班报酬;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高于工资标准的,因并未损害劳动者权利,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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