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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紧急避险与攻击性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可以妨害他人紧急避险吗

2023-12-17 22:20:5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紧急避险的构成与处理问题。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紧急避险的构成与处理问题。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与正当 防卫是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损害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另一个合法的利益,只是 因为损害的合法利益小于避险行为所保全的利益,从整体上来看对社会仍有益, 所以法律才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以此来肯定和鼓励紧急避险行为。由于 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合法利益,所以它的构成条件比正当防卫更加严格。概括起 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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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因条件,即要求有紧急的危险。这种紧急的危 险,既可以来源于自然界,例如山洪、地震、海啸、风暴、泥石流等;也可以来 源于动物的侵袭,例如:恶狗咬人、毒蛇袭击等;还可以来源于其他人的非法侵 害行为,例如:遭遇他人的追击而撞进别人的家里,给别人带来损害;甚至也可 以来源于人的生理、病理状况,例如:为抢救重伤员而强行拦住过往车辆将伤员 送往医院。第二,对象条件,即只能向第三人进行避险,如果采取直接制止侵害 人的办法排除侵害,构成的就是正当防卫而不是紧急避险。第三,时间条件,要 求紧急的危险正在发生过程中,即紧急危险已经出现但尚未结束。第四,主观条 件,要求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这一主观条件要求行为人不仅要认识到合法利益正在遭 受紧急的危险,而且要求实施避险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紧急危险。

紧急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吗?

紧急避险过当及其法律责任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而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认定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时,必须要看到行为人的避险行为所避免了的损害,即行为人避险行为所保全的利益。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一定要将损害减去所保全的利益,余下的才是实际损害。所以,此类情况一般都损害不大,主观上一般又情节轻微,因而一般不构成犯罪 。

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刑法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认为,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而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笔者认为做如此理解,即认为紧急避险过当就构成犯罪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错误的。

在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过当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它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客观方面看,无非是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犯罪构成原理,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无论这个损害有多大,都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认定行为人有罪,即不能客观归罪。换言之,要认定某种紧急避险过当行为构成犯罪,也必须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只有当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以紧急避险损害过当,假如紧急避险行为人故意多损失了500元,这显然是一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故意毁损500元并未达到犯罪的界限,因此没有理由和根据因为行为人在紧急避险过程中损失的500元而认定他构成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罪。

在认定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时,必须要看到行为人的避险行为所避免了的损害,即行为人避险行为所保全的利益。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一定要将损害减去所保全的利益,余下的才是实际损害。所以,此类情况一般都损害不大,主观上一般又情节轻微,因而一般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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