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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023-11-01 21:05:5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网友咨询:能否允许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网友咨询:

能否允许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韦天祥律师解答:

不能。

法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或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韦天祥律师解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韦天祥律师简介

2015年开始执业,始终专注并擅长于建设工程、债务纠纷、公司类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曾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娴熟的法律服务技能,具备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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