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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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网友咨询:
职业病能算在工伤的范围里吗?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答:
职业病算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以上四个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认定职工构成职业病。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析: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谢小平律师简介
谢小平律师,副主任,高级合伙律师,获法学、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商标专利等复杂疑难案件,专业专长,勤勉敬业,赢得了大多少客户的满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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