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潜在投标人是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那么,哪些情形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一、哪些情形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招标的顺序是什么?
1、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11、评标
12、定标
13、中标结果公示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15、合同签署、备案
三、招标方式有哪些?
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以上就是“哪些情形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内容,不管是潜在投标人还是投标人,招标人都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