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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先打人的人有什么责任,土地纠纷对方动手打人可以报警吗

2023-11-01 07:52:4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涉及排水,征地等邻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都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更是困难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涉及排水,征地等邻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都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因此如何处理好邻里纠纷是一道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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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7时许,刘某准备在与刘明钰家有争议的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某村岭背组马路排的田里修建墓地,并前往刘明钰家告知此事。后刘某及其儿子刘某2、刘某3、刘经南携带镰刀、撬棍等工具来到现场割草,刘明钰、刘明铿及刘明钰之妻钟某先后到达现场,刘经南携带铁锹也到达现场,双方发生争执。在刘某2与钟某发生推搡拉扯后,刘某率先动手,刘明钰则用竹竿击打了刘某头部,刘明钰、刘明铿、刘经南分别持撬棍、铁锹与刘某3、刘某2、刘某分别持镰刀、镰铲等工具进行互殴。期间,刘明钰从刘某手中夺过撬棍并朝刘某头部进行打击,刘某、刘某2、刘某3陆续倒地。后刘明铿打了110、120电话。刘某等人均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当天,侦查机关将在医院检查的刘明钰、刘明铿、刘经南传唤到案。6月29日,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符合被金属质地钝器致伤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刘某3、刘某2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明钰、刘明铿、刘经南三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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