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法律讲堂» 父母去世后侄子和侄女有继承权吗,老人离世侄子侄女有继承权吗

父母去世后侄子和侄女有继承权吗,老人离世侄子侄女有继承权吗

2023-11-01 04:33:5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老人去世后,其没有配偶也没有亲生子女,只有一个包养的女儿,此外还有一个兄弟,但是兄弟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养女和侄子谁享有继承权呢?网友咨询:老人没有了,抱养的女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老人去世后,其没有配偶也没有亲生子女,只有一个包养的女儿,此外还有一个兄弟,但是兄弟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养女和侄子谁享有继承权呢?

网友咨询:

老人没有了,抱养的女儿和亲侄子,谁最有继承权?

广东五羊律师事务所廖伟坚律师解答:

如果与养女建立了收养关系的,应当由养女继承。如果与养女未建立收养关系的,且没有其他亲人,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侄子可以代位继承。

1、与养女建立收养关系的,养女享有继承权。

如果老人与养女建立了有效的收养关系,符合收养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的,养女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没有配偶或者父母的,养女对其遗产享有完全继承权,侄子不享有继承权。

2、与养女未建立收养关系,且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侄子享有继承权。

如果老人与养女并未建立有效的收养关系,没有办理收养登记,养女不属于继承法中的养子女,因此不享有继承权。如果老人没有第一继承人的,且没有老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的,侄子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财产。

3、存在老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的,其具有继承权。

如果老人亲生子女先与老人死亡,但是其子女具有直系晚辈血亲的,则该直系晚辈血亲享有继承权,继承其子女本该享有的份额。如果与养女办理收养的登记的,与养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老人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 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 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廖伟坚律师解析: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时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享有收养子女的,应当办理收养登记。

廖伟坚律师执业十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代理以及公司法律顾问,致力为当事人争取实现个案价值的最大化。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