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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区别,侵占罪金额在多少才构成侵占罪

2023-10-30 20:41:38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如果把他人财务据为己有在涉及到数额较大的时候可能会构成侵占罪,那侵占罪具体是怎样认定的?网友咨询:什么是侵占罪,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莫志欣律师解答: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如果把他人财务据为己有在涉及到数额较大的时候可能会构成侵占罪,那侵占罪具体是怎样认定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侵占罪,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莫志欣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莫志欣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退还”有着很大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财物所有人发觉财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还而不退还的就是拒不退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退还是指财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还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主张,拒不退还是指在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的行为。

莫志欣律师结语: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起诉,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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