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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财物属于劳动法规定吗,员工侵占公司财产还需支付工资吗

2023-10-30 03:08:22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例子比较多,因财务人员直接管理着企业的现金流,同时负责着相应的财务报表。因此在挪用资金方面比他人更具有便捷性,很多企业为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现实生活中,由于企业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例子比较多,因财务人员直接管理着企业的现金流,同时负责着相应的财务报表。因此在挪用资金方面比他人更具有便捷性,很多企业为了降低风险,一般都会由自己的亲属担任企业财务人员,那么,该如何定罪的呢?

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的黄钢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公司会计侵占职工的钱是犯罪吗

会计掌管着公司的资金和财务凭证,但是如果借助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侵吞企业财产。既违背职业道德,更严重的犯罪。具体定罪如下文:

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如经理将应为本单位的财产收人转到个人帐户或者私自送给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人不人帐,据为己有等。利用职务的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本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黄钢律师:执业八年,专长刑事辩护及经济纠纷。承办“皇家一号”、“假疫苗”案、“高速交警受贿案”、杨某贩卖毒品案等;任河南金钥匙投资担保、豫商贷、众易贷、明阳小额贷款、上海中诣集团法律顾问,办理经济纠纷案件超亿。

二、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非以公司形式组成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第二款的规定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即本款所列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黄钢律师补充:

三、正确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

实践中,为了正确审理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了如下解释:

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2、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由此可见,会计掌管着公司的资金和财务凭证,但是如果借助自己的工作便利条件侵吞企业财产。既违背职业道德,更严重的犯罪。所以遵守执业准则,是每个执业人必须具备的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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