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样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无现金的支付方式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了,信用卡消费也是如此,可以提前消费,成为人们依赖的一种,可消费了,有些人就没办法偿还。因此,想必大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无现金的支付方式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了,信用卡消费也是如此,可以提前消费,成为人们依赖的一种,可消费了,有些人就没办法偿还。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信用卡立案金额规定?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解析。
一、信用卡立案金额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卢彦民律师补充: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 三、怎么预防信用卡诈骗罪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如果拾到他人遗落的信用卡,可以交给银行机构。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 3、无论是否有能力偿还透支金额,不要拒接银行的催款电话,一定要表现出你的还款意愿,好让银行知道你不是恶意透支,然后尽最大努力去偿还最低还款。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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