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多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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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有哪些1、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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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房屋租赁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厘设施及设备状况;3、租赁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赁日期;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合同解除权怎样行使?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事行为奉行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对于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志,尊重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据合同行使权利。《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定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这是与合同生效要件相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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