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的特征是什么呢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一、侵权责任法的原则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 的原则有哪些 一、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孝岁闭责任原雀键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 侵权行为 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作出行为的一种故意或者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过错原则,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尽到应有的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即使发生了损害结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行为人即使能证明损害结果是由于第三人引起的,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行为人仍应承担 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不能随意运用,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当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实行无 过错责任 的原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主要的情形有:
wWw.Zuiwan.neT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 致人损害的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产品不合格致人损害的行为。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者不需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加害人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 三、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的结果。适用公平原则的前提,必须是不适用前两种原则的情况,即当事人都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双方如何分担责任,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力求公平。 总之触犯了侵权责任法的任何一条都是需要为其行为买单的。其中这个犯错,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具体的处罚根据事情情节的严重性来判断。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以教育为主,处罚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巧裂,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刑法中什么是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确立根据与来源
【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在刑法中的定义和区别说明】
预见义务是指行为人负有的预见危害结果发渗祥生的责任。对于预见义务的来源在理论界尚存在一定的争议,我们认为应当将行为人预见义务的来源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法律、法令、法规、制度、命令、合同等形式所明示的预见义务。例如《刑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纯缺医疗事故罪通常属于违反此类预见义务的过失犯罪。二是一般的社会经验所要求的行为人在实施特定行为时所应履行的预见义务,其中包括了一定职业和业务对行为人所提出的特殊的预见义务以及日常生活准则所确立的预见义务等。结合本案,不论是从《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角度,还是从一个食品加工者做喊辩所应具备的社会经验角度来看,祁某霞都负有制售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义务,而且是负有较高的避免出售对人体有害食物的预见和注意义务。 预见能力是指行为人具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能力。我们认为在判断预见能力问题时,应当以行为人自身的实际注意能力作为主要标准,以社会上一般 人的预见能力作为重要参考,同时应当密切关注可能会对行为人预见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如后果可能的危害程度、实施具体行为时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对所实施的行为的熟悉程度等。细言之,就是在进行具体分析时,首先要注意在当时具体的条件之下一般具有正常理智的人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能否预见,从而做出初步的判断。在此基础上,从实际案情出发,根据行为人的年龄、所从事的职业、技术熟练程度、社会阅历、智力水平、案发时的环境是否可能降低其预见能力等客观因素,分析判断行为人在案发时的实际预见能力。
三、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尺誉侍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因果联系这些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公平责任原则
1、一般情形。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情形。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形。
4、无过错的暂时丧失心智致人损害的情形。
5、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的情形。
6、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
7、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而致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形。
8、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损害而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形。
二、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
1、网络侵权,指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各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两项规则:一是通知规则或提示规则,即“通知删除”责任,指在网络用户利虚态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只有在受害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二是知道规则,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指行为人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先前行为等负有对他人的注意义务,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场所”责任,指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因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致他人损害所承担的责任。二是组织者责任,指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陵吵承担的侵权责任。
3、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损害的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又称为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所涵盖的范围较为狭窄,引起此种责任的医疗活动只能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的过错都属于医疗机构的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