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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19条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143条释义是什么

2023-12-17 22:54:3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本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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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本条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侦 查)第九节(侦查终结)中的条文,有两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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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案件 侦查终结 的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下一步的司法程序:写出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检察院。

刑求是什么意思

1,施以刑罚,多指未经正式程序的用刑。2,方言谐音,等同于SB的意思。

量刑的刑罚意义

量刑对于实现刑罚报应的意义刑罚报应体现了刑罚的公正性,量刑应当以犯罪事实及情节根据,对犯罪行为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从而使裁量的刑罚成为一种公正的刑罚。量刑以刑罚正义为指导,它对于实现刑罚报应具有重大意义。量刑对于实现刑罚预防的意义刑罚预防体现了刑罚的有效性,量刑应当以犯罪人的个人情况为参考,对犯罪人作出恰当的法律评价,从而使裁量的刑罚成为一种有效的刑罚。量刑以刑罚效益为指导,它对于实现刑罚预防具有重大意义。量刑对于报应与预防的双重意义刑罚目的的二元论决定了在量刑活动中,报应与预防应当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把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刑罚正义与刑罚效益兼而得之。在量刑活动中,只求正义不求效益,或者只求效益不求正义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量刑应当实现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的双重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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