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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

2023-11-01 22:47:4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易在当今社会也十分普遍,且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通常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网友咨询: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易在当今社会也十分普遍,且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通常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是什么意思?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解答: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这个约定有什么价值呢?价值在于一般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没有付款能力,或者甚至破产的情况下,卖方只能要求付款,但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则卖方有权要求将货物退还。这种约定在特定的场景中,对于卖方而言是一种保护。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王雪律师解析:

设立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双方应包含以下权利义务:

(1)出卖人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享有支付价款和履行其它义务的请求权,还包括当买受人不履行支付价款或其它义务时取回标的物的权利;出卖人的义务则包括了交付、瑕疵担保等。

(2)买受人享有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履行相应义务后即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权,以及当出卖人行使取回权之后,在法定或出卖人指定的期限内,其得以在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行使的回赎权;买受人的义务则体现在约定的条件支付价款、对标的物妥善保管使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王雪律师简介

王雪,硕士研究生,主攻刑法、经济法,现任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除具备律师从业资格证在,还持有社会风险评估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婚恋家庭咨询师、银行从业资格证等,并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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