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及其种类,商标使用许可种类多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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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申请商标得到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获得了这枚商标的专用权,可以在商业活动中排它使用此商标;申请人也可以将这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以便充分发挥商标的使用价值,申请也可因之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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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种类多,具体有哪些?
广东易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商标使用许可是注册商标持有者处置其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权利,商标持有者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人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商标使用费用。
商标使用许可类型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
1.普通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许可使用商标的范围内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并且保留自行使用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排他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许可使用商标的范围内,将该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许可人依约定可以自行使用该商标;
3.独占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许可使用商标的范围内,将该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也不得使用该商标。
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中未勾选许可类型选项,则视为普通许可类型。
广东易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可以进行起诉。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4.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著名品牌或中华老字号等享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还要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材料、著名品牌证明或中华老字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广东易拓律师事务所简介
目前执业于广东易拓律师事务所,曾就职于多家大中型企业。本着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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