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法律讲堂» 哪些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哪些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2023-11-01 20:28:5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执行办法,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网友咨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执行办法,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网友咨询: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体现在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严达兴律师简介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我们是佛山市特约专家律师库律师;佛山市律师人才库律师。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