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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的变更审批流程,工程规划变更是否要建设部门备案

2023-11-01 20:28:46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许可后才能施工建设,并且需要按照建设计划进行施工,那么建设单位变更建设规划的需要许可吗?网友咨询:建设单位变更建设规划,是否要经许可?广东的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许可后才能施工建设,并且需要按照建设计划进行施工,那么建设单位变更建设规划的需要许可吗?

网友咨询:

建设单位变更建设规划,是否要经许可?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应当报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内容和依据;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组织专家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或者主要报刊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在当地政府网站或者主要报刊公示,同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析:

建筑单位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确定施工企业,已落实建设资金,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严达兴律师简介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我们是佛山市特约专家律师库律师;佛山市律师人才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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