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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刑标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追诉期限

2023-11-01 16:45:5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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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如何处罚?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刘海华律师解答: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刘海华律师解析: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刘海华律师简介

刘海华律师,系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公益律师,宁夏第五届“鲜花朵朵送雷锋”大型公益活动优秀个人,银川市优秀公益律师,2021年担任宁夏律师协会第十届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和银川市律协第六届公益法务与环境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担任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专家。

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刑事风险防控领域,在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类犯罪、经济类犯罪、侵犯财产和人身权利类犯罪、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毒品类犯罪等方面均有较详细的研究。在其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部分案件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优秀案件,部分案例收录于《宁夏律师优秀案例选编》,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比如:吴忠市盐池县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一案,被人民法院宣告免予刑事处罚;某公司负责人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某智能家居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诈骗罪一案,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宁夏某娱乐公司营销部总监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被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代理十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代理十余起醉驾案件,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等。同时,刘海华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以来,办理大量援助案件,给受援的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专业之余,好作诗写文,登山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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