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未来的合同履行地管辖,合同履行地一定要约定吗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人都会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质量、价格、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等,在合同生效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要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那么,合同履行地是必需约定的吗?可以不约定吗?
一、合同履行地是必需约定的吗?可以不约定吗?
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可以不约定。约定合同履行地必须是书面约定。如果双方不约定的话,按照法定,一般在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相关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是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有两种特例。
(1)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
(2)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上就是“合同履行地是必需约定的吗?可以不约定吗?”的相关内容,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需约定的,也可以不约定,但是约定有助于诉讼程序的进行,更好的解决纠纷。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