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内部债务有连带清偿吗,合伙债务承担以什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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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是成立公司的一种方式之一,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出资设立公司,而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那么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1)支付清算费用。清算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要的费用,发布合伙企业解散公告所需费用,清算人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
(2)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税款。合伙企业在解散之前可能存在未及时缴纳的税款,在清算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新的纳税项目。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是合伙企业应尽的义务。
(4)偿还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
(5)将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分配给合伙人。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二、合伙企业债务连带责任是什么?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虽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经过注销登记,甚至经过破产程序之后也不免责;但是,合伙人在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之前分配合伙企业财产,是严重违背效率原则的。从实际情况来看,如允许合伙人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更便利了合伙人分配完合伙企业财产后潜逃,使债权人无从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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