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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确定行政诉讼被告司法解释,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有哪些

2023-11-01 12:17:34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那么,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进行确定呢?一般来说,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那么,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进行确定呢?

一般来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机关需要派出代表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如何进行确定?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哪些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要提起行政诉讼,首先要确定被告是谁,只有确定了被告是谁,才能进行下一步。在一般的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的被告,行政机关需要派出代表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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