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法律讲堂» 男子卖房2天就出拆迁公告,男子卖房后第2天就出拆迁公告吗

男子卖房2天就出拆迁公告,男子卖房后第2天就出拆迁公告吗

2023-11-01 11:29:0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浙江男子陈先生通过中介出售了自己在宁波老江东的一套房子,刚和买家办完过户手续,第二天就看到了“拆迁公告”,陈先生后悔得直拍大腿,上诉法院要求取消这笔二手房交易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浙江男子陈先生通过中介出售了自己在宁波老江东的一套房子,刚和买家办完过户手续,第二天就看到了“拆迁公告”,陈先生后悔得直拍大腿,上诉法院要求取消这笔二手房交易。经审理后,鄞州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涉案房屋已交付完毕。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都已经成立并生效,买家已经完成了全额付款,陈先生也主动完成了过户手续,买家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那么就不能在交易完成后,任意毁约。

《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刘女士已经全额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房屋过户手续也已办理完毕,陈先生并不能证明继续交付房屋会产生明显不公平的不利影响。因此,陈先生主张依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