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法律讲堂» 校方谈19岁女生在校死亡遗书,常州18女学生留遗书跳楼身亡

校方谈19岁女生在校死亡遗书,常州18女学生留遗书跳楼身亡

2023-11-01 11:16:21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贺州市16岁现代高级中学高一女生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对此,学校称不存在校园欺凌,还在黄雅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贺州市16岁现代高级中学高一女生黄雅(化名)于3月8日晚坠河身亡,临死前曾留有一封遗书,疑似曾遭多人嘲讽,辱骂,厕所泼水。对此,学校称不存在校园欺凌,还在黄雅坠河第二天将其父母移除班级群聊,最后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5万。对于该女生的死学校有没有责任呢?

《民法典》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该女生只有16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真的像家长所说,该女生的班主任在未确认该女生发烧的情况下,就同意其外出,只安排一未成年学生陪同的话,那么老师是存在一定过失的,也就是说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那么就应该对该女生的死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