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偷逃税被罚事件脉络,邓伦偷逃税被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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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最终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案中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此外,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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