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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劳动仲裁时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劳动法

2023-11-01 00:40:3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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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期、医疗期的,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应顺延至隔离期满、医疗有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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