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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指导监督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由哪里指导监督

2024-01-18 21:57:4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一、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有什么指导监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档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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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有什么指导监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档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燃信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仿段乱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申请国家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刑事案件才会被指定辩护

法律援助的话,是要生活困难证明

去司法局的法援中心申请

但是帮不帮你就看那里的律师了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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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审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请咨询当地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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