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报名考试方式,法硕非法学报名选统考还是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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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硕考试的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律硕士分类
法律硕士联考目前分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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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及法律硕士(法学)】和在职法律硕士。1、法律硕士(非法学):只允许本科专业是非法学的考生报考,是法律硕士联考的主力军。如果本科学位发的是法学学士,但是专业不是招生简章明确规定的13个法学专业,也是可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这里的非法学,只是限定了专业,而没有限定学位。学制一般是三年。
2、法律硕士(法学):2009年开始设置的,面向本科是法学专业的考生招生。学制两年。
3、在职法硕:也就是10月在职研究生联考。俗称“五部委联考”,参加在职法硕考试的一般是公检法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1、全日制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如下:
政治(100分),英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刑法和民法,专业课二(150分)。宪法,法制史,法理学。总分500分。政治和英语和全国所有的研究生考试是一样的,命题和阅卷也是和全国研究生考试统一的。其中,英语,法律硕士考察的是难度大一点的英语一。
2、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如下:英语,专业课。在职法硕初试不考察政治,政治的考察由招生院校在复试的时候单独设置。
三、法律硕士用书
法律硕士都有指定的教材。就是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法律硕士考试分析。参考书目是人大出版的《法硕指南》。现在市面上也有一些杂牌书籍,不少也是冠以指南或者考试分析的名目出版。不建议大家购买,因为其质量参差不齐,更有一些书籍虽然是出版的,但很多低级错误或者是观点和官方的不一致。
四、法律硕士重要时间
1、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出台时间
法律硕士招生简章由国家的招生简章和各个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国家的法律硕士招生简章一般是每年的8月份出来,各个法硕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一般是7月至9月中旬出来。招生简章是我们考试的指挥棒,里面对学校有关法律硕士的考试,培养模式,招生人数,学费,复试时间及参考书目都有详细的说明。
2、法律硕士报名时间考研报名分预报名、正式报名。
(1)预报名时间:预报名是针对应届生的,时间一般是9月25至9月29(虽然预先报名作用不大,但建议大家还是花时间去看看,了解一下网报流程。)
(2)正式报名时间:正式报名一般是10月10至10月31
3.法律硕士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确认时间是11月
4.法律硕士考试时间法硕考试时间一般是12月;1月硕士考试进行两天,第一天上午考政治,第一天下午考英语,第二天上午考专业课一,第二天下午考专业课二。
5.法律硕士出分时间自主划线的学校出分时间早,一般是2月份就陆续会发布自己学校的分数线。非自主划线的学校的分数线一般都需要等待国家线出台才能发布自己的分数线,国家线一般是每年的3月底出来。
6.法律硕士复试时间自主划线的学校复试时间早,一般在3月份就开始了。而非自主划线的学校,一般都是在4月份进行复试,教育部要求所有的学校在4月底必须把复试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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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报名 ,报名前你应该确定自己想要报考的学校 ,一般的这几年都是12月份底考试 ,今年有疫情特处 可能要在第二年的一月份考试 ,考试是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有四科 ,专业课 ,综合课 ,英语 ,政治 ,专业课的内容包括刑法和民法 ,综合课的内容包括 ,法理学,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
10月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1月现场确认:到报考点确认
法律硕士专业课是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不管报考哪所学校,初试的考试试卷是一样的。法律硕士考研,要用考点解析来备考,这本书准确地梳理了知识体系和框架结构,书上有重点符号
十月份在研招网上报名,十一月份现场确认,下一年一月份考试,是在周末考的,周六考政治和英语,周日考专业课
二、报考浙江大学法律硕士的招生简章或者相关情况
简章下个月能出来吧!浙大的法硕好像比较一般!
三、寻找2005年北大的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
为满足社会需求,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面向全国招收350名(其中含北大深圳研究生院150名,在深圳学习,具体情况见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免试生
2005年,北京大学校本部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8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350人中)。
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5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联考招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并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9月中旬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通知。
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3。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院系代码为“029”,专业代码为“030180”。
(三)初试
2005年1月中下旬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
②外语(201英、202俄、203日、210法、211德任选其一)
③398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
④498综合课(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日后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四)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俄语、日语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复试
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逻辑推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至90%,复试成绩占10%至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4。参加联考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在北京或深圳就读。
5。入学时间为2005年9月。
(七)调剂录取
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三、培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招收全日制生。
为了提高培养质量,使我校法律硕士更加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成为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专业人才,我校将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作出较大调整。
调整后的培养方案将在加强法学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时,致力于提高法律硕士生的专业知识水准与法律实务应用能力。为此,我们将在二年级以后开设更多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应用型课程,实行导师组和双导师制,并加强法律硕士生的社会实践和法律实务活动。
专业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方法。
除法学院教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教师指导下进行,评价论文的主要标准是看其能否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四、学位授予
3年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我校法学院将在2005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北京)中设立专项奖学金,授予品学兼优的学生。深圳研究生院奖学金设立情况请见其简章。
六、学费标准
学生(北京)须按学年缴纳学杂费,其中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5万元(第一和第二学年本别为2万元,第三学年为1万元),杂费3年共约1000元。
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分三年缴纳。深圳研究生院的学费情况请见其简章。
七、住宿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的限制,我校无法为录取法硕同学提供宿舍。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费用自理。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电话:(010)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
深圳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电话:(010) 、(010)
北京大学研招办网址: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4年7月
。
你去下面的网址看一下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北京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04年7月3日 13:05 来源: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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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2005级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
详情请见《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5年我校将继续在生物信息学、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等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05年重点交叉学科研究生招生简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报考医学部者三年或三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实验等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医学部各学院者只能报考非“硕博连读”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非“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且须具备: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③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不能报考“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和护理学专业。
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专业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请详见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2005年我校除部分专业外,其它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情请自7月中旬起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四、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中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为2005年1月中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4。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至90%,复试成绩占10%至30%,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或医学部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资金培养硕士生合同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专业目录中的招生名额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招生名额。
八、学习年限
我校心理学系、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制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学生住宿
2005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校本部2005级划内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将在校本部以及万柳学区学生公寓住宿,具体事宜待复试阶段另行通知。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及计划内定向培养的同学,住宿及其费用自理。
十一、调剂录取
1。
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大研究生招生主页(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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