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合同法» 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承揽合同纠纷找律师

承揽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承揽合同纠纷找律师

2024-01-18 19:01:45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1、如果合同不是你签字,就申请笔迹鉴定。如果鉴定确实不是你签订的,以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是原告为你建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1、如果合同不是你签字,就申请笔迹鉴定。如果鉴定确实不是你签订的,以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是原告为你建房的事实恐怕难以否认。2、你已经入住了,表明已经接收了房屋。而且你可能也承认了房子是原告建设的(即使你不承认,原告肯定能找到相关证据),只是觉得那合同不是你签字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曾经达成减少建房款的证明,否则法院可能判决支付全部建房款。3、虽然时间过了4年,诉讼时效不一定超过,因为诉讼时效有中断、中止的情况,如果对方曾经向你催要过或者你曾经答应过对方什么要求,对方保存了记录。诸如此类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而重新计算。

双方都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承包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应该算违约吗?如果是违约应该怎样赔偿呢?

根据合同内同确定是否违约,比如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在某种条件下允许单方终止合同的,不属违约如果属于违约的话,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只是利益填补的原则。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方法,可以参照,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为对方违约所给你们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一般是直接损失

承揽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定作物的技术标准.定作物或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合  同中应当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无质量标准和  技术标准的合同.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妥为保  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承揽方应当依据合同规定,按定作方要求的技术条件完成工作,未经定作方  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  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提出修  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方,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收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  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明确规定原材料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  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定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  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  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价款或酬金.定作物或项目的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  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根据国家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  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经当事人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  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  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4.交(提)定作物的期限.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  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  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  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的计算,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5.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  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  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  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  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  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  或退换;  6.保密要求.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  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

标签: 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