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怎么赔偿,民法典劳动合同终止最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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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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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上诉法规,公司若不再保持原有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不与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根据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假如你没有签署其他协议,并且你辞职手续符合相关规定的话,那甲方说谓的经济损失其实是不存在的。经济损失也不是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也是要有证据的。你劳动合同之所以那么写,其他是甲方聪明的转嫁了风险。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15日内要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你现在的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由于你的原因导致超过15日办理手续的责任,规避了风险。假如说你超过合同约定办理手续,实际上的损失是没有的,但是建议你打电话再确认下,和甲方商量下看能否推迟办手续,万事好商量,何况这只是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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