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约定与法定解除有哪些区别呢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最新婚姻法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婚姻法财产分割,婚姻法咨询,婚姻法司法解释;找律师,免费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协议解除:
wwW.JHR.cOm.Cn
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由于该种方式是在合同成立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又称事后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约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的方法?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一条是关于约定解除合同的规定。合同既然是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而订立,也可以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应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解除的方式包括在合同生效以后协商解除,也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即可解除。两者的区别只在于协商的时间不同。 协商解除合同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一条是关于合同的法定解除的规定。与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不同,只要存在这一条所规定的五种条件之一,当事人就可单方解除合同,而不必与对方协商。
以下分别作简单阐述: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解除合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山爆发、雪崩;洪灾、风、政府禁令、战争等。行使解除权的当事人应当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解除后,未履行合向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被免除责任。
2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届满后表明不履行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当事人在行使解除权时,不得以自己的主观推断或想象为依据,要求另一方要有明确的表示,如主动通知,或是以某种行为如停产等表明不准备履行义务。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即大部分的债务或是重要的有根本性影响的债务时,另 一万才可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谓催告是指债仅人催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的 知。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能够证明另一方已收到催告通知,并且已给予了一段合理的期限。该期限是否合理,应根据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务的多 以及履行债务的外部条件等确定。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违约是指严重违约,因一方当事人的该约行为,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继续履行会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甚至还会进一步造成损害,维持合同的效力已无意义,此时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因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而解除合同。如因国家计划而制定了新的法律。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可能违法;专为一方当事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 放弃自己的利益而解除合同等。
你的问题涉及3个方面:
1、乙方现在将场地以租金三倍的价格转租给第3人使用。请问乙方是否违法。
2、若乙方违约,甲方要解除合同是否受第六条限制。
3、第三方利益是否受到影响。
答:若合同未做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乙方构成违法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造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房屋是不能转租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La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电话:178988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