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后果,公司注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网友咨询: 没有通知债务人就转让了债权会怎样?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 被转让的债权依存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可转让的债权以债务人的作为义务为标的,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与物权变动不同,债权转让的最终实现必然需要债务人的介入,因此必然对债务人产生影响。债权转让通知要件并非以保护债务人的特定权利为目的,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并不存在利益争夺关系,通知要件的确立旨在保障债务人履行行为的效力。 因此债权人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转让的通知一般不能够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析: 基于确认债权流通性的法律政策,债权转让虽以债务人的介入为必要,却不以其同意为要件。如果债务人向非真实权利人的让与人履行债务,实质上为履行对象错误,但如果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客观上就不能再苛求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因此对于债务人而言,应当拟制有效履行的法律后果,即债务人的债务消灭。受让人的真实债权未获有效清偿,则可通过不当得利制度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申颖律师简介 不断更新自己的工作方法、改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提升自我的法律素养。办理民事案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刑事案件: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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