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拖不解决怎么办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拖延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拖延不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陈日文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Www.bianhuLvshi.COM法律咨询网-专业的法律信息咨询网站,汇集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劳动仲裁请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免费咨询,婚姻家庭,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您身边的私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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