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抵押房产有法律效力吗,欠账以房产抵押打欠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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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房产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很多时候人们借钱是为了资金周转,所以用自己的房屋当做抵押,但是只打了欠条没有进行登记,那么,有些人就会问了,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只打欠条不登记有效吗?
一、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只打欠条不登记有效吗?
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只打欠条不登记是没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是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不然抵押不生效。
二、房屋抵押合同签署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吗?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以财务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抵押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也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用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抵押不生效。对于法律未明确要求登记的,则不经登记合同也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只打欠条不登记有效吗?”的相关内容,欠钱后用房产做抵押,只打欠条不登记是无效的。用房产做抵押,是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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