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将被收回,收回宅基地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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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哪些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收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哪些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要被回收。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这宅基地将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
因为非集体内部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继承权,所以国家将予以回收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征用的宅基地
为建设开发新农村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国家会征收部分农村土地用于建设某些工程,给农民相应补贴,这类土地要回收。
二、宅基地收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如果您家地处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那么原则上是可以另行划批宅基地建房的;但是如果您家地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那么原则上这种地区是不再另行划批宅基地建房的,而是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获取新宅基地的可能性比较小。
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拆迁,能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要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是否记载了可以选择另行划批宅基地易地迁建的方式进行安置。如果您所在地符合易地迁建的条件,那么您就可以按照征收拆迁的程序办理相关登记、申请手续,获得新的宅基地另行建房。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您可能得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选择货币补偿或其他的安置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收回后还能再申请吗?”的相关内容,村民使用宅基地应该按照规定,合理的使用。如果政府部门因为公众利益要征收宅基地、村民违规将宅基地转让或者长期不用等情况的,政府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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