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行人横穿马路的处罚标准,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要不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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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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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20时35分许,张龙刚驾驶车牌号为晋M×××××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沿运城市河东街拐入安邑西路由南向北行至禹都公园喷泉广场北100米时,将由西向东横穿马路的被害人邓某撞到致伤。事故发生后,张龙刚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并让其朋友路某随救护车送被害人到运城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4日民警对被告人张龙刚做酒精测试,经检验其的血液中未检测出酒精含量。7月22日,经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邓某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8月10日,经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张龙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9月1日,被告人张龙刚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张龙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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