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没有营运证拉客怎么处罚,私家车无营运证拉客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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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车但是还有车贷,买了房但是还有房贷,薪水又不够日常生活,不少人选择兼职开出租的方式赚点外快,但是车辆运营并非随意运营,因此设计到乘客的安全,因此通过兼职开出租的方式赚外快也应当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无保险,无营运证的车辆,拉客会受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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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险,无营运证车辆,拉客会受处罚吗?
四川文林律师事务所文林律师解答:
这个属于两种违法行为,无强险,交警逮住罚交强险二倍处罚,待补交交强险后放车;无营运证违法拉客,被交通局查处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下同)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认定非法营运行为,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一种经营行为,二是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经核准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凭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已按前款规定办妥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经营资格证书,并发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
第三十三条规定, 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文林律师解析:
1、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那么就是无证经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文林律师2002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4年开办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房地产、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工伤、婚姻家庭、建筑工程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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