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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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有过租赁房屋的经历,但是作为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往往因为租金、房屋修缮等问题产生争议,当发生无法调解的纠纷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江苏隽鸣律师事务所蒋芳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规定处理,不动产纠纷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蒋芳律师解析: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
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蒋芳律师是合伙人,主任律师,办理过多起民商事和非诉案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业务,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耐心细致,沟通能力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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