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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与其他人同居可以判离吗,同居事实婚姻法律认可吗

2023-10-31 01:25:49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找律师,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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